7名伊朗女足球员在澳洲获庇护

1. 导语

根据最新消息,澳大利亚内政部长托尼·伯克今天在国会表示,在昨天晚上向澳大利亚寻求庇护的两名球员中,有一个人随后改变了主意,决定撤回人道主义保护申请。

需要首先指出的是,这些球员目前获得的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难民保护签证 (签证类别866)。

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她们获得应当是12个月有效的临时人道主义关怀签证(签证类别 449)。

这种签证的申请方式与普通签证有明显不同,通常情况下,签证申请人,需要自行在线递交签证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体检和无犯罪证明。

但在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向澳大利亚政府授权的官员,表示愿意接受澳大利亚政府提供的人道主义保护,和提供的临时停留安排,并由授权官员背书确认,该申请即被视为有效申请。

也就是说,这种申请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由申请人提出的签证申请,而是政府出于人道主义保护,提出给予临时居留安排,当事人表示愿意, 并且接受,法律上即被认定为有效的签证申请。

从移民法角度来看,这种安排确实属于非常规,但合法的签证申请程序。

 

2. 从澳大利亚移民法角度, 签证获得批准之后, 无法撤回

根据《Migration Act 1958》(澳大利亚移民法),在特定情况下,政府可以基于人道主义或公共利益理由,为当事人提供临时居留安排。这类安排通常用于紧急保护情况,例如战争、政治迫害或外交敏感事件。

澳大利亚内政部长已经确认, 早先的5个球员获得保护签证, 加上后来的2个人, 伊朗女足球队中,一共有7个人获得临时保护签证。

可是, 最新消息说, 其中有一个人, 要求撤回澳大利亚政府刚刚批准给他们的临时保护签证。这其中的原因何在?

In this photo supplied by Australia’s Minister for Home Affairs Tony Burke’s office, the Minister Tony Burke, center, poses in an undisclosed location with five Iranian women soccer players who have been granted asylum in Australia, Tuesday, March 10, 2026. (Australia Ministry of Home Affairs via AP)

从移民法的角度来说,签证一旦获得批准,是无法撤回的。

当签证还在审理之中, 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移民法中第49条有明确的规定, 当申请人要撤回签证申请时, 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移民局申请

一旦签证获得批准, 申请人,只能通过自愿取消或由移民部长来取消签证。

现行的移民法允许申请人, 在特定的情况下,自动撤回签证申请。但是, 很少听过,人道主义居留签证批准之后, 再被撤回的现象, 这种现象极为少见。

从移民法的角度来说,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首先, 移民法第49 条, 允许申请人自愿撤回签证申请, 这针对的是签证申请,还还没有结果时, 可以要求撤回。

但是, 一旦签证获批, 就没有撤回的选择。

其次, 移民法第49 条,在澳大利亚移民体系中,新的签证一旦获的批准,通常会自动取代原有签证, 移民法中第82条有明确规定。

这些伊朗球员在来澳参赛时,持有的应该是短期活动签证 Temporary Activity Visa(Subclass 408),适用于运动员、演艺人员或文化交流活动。

一旦她们获得人道主义居留签证,原有的 408签证即被新的签证取代。她们在法律上的身份将转变为人道主义居留签证。

如果伊朗球员, 在获得当事人之后改变主意,不再接受该人道主义安排,理论上可能出现一个新的问题:

签证本身不能撤回, 只能取消。

取消签证的权限和理由, 在移民法中的第116条款有明确的规定。

1)签证持有者因于个人情况的改变,可以向移民局提出自动取消签证的要求, 比如, 持有482工作签证, 由于工作的调动, 离开澳洲, 申请人可以通过这个理由, 向移民局提交书面申请, 自愿取消原有的签证 。

2)移民部长, 根据移民法第116条, 鉴于申请人的情况改变, 或者违反签证条款等,501犯罪记录等, 部长有权取消签证。

伊朗球员中, 有一人要求撤回人道主义保护, 从移民法的角度,如何处理, 是自动取消, 还是由移民部长取消? 由于这一事件具有明显的政治和外交敏感性,实际操作中澳大利亚政府应该会采取更为谨慎的处理方式。

 

3. 从国际难民法角度

澳大利亚是 1951年《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及1967年议定书的签署国,目前全球已有150多个国家加入该公约。该公约确立了国际难民保护体系中最核心的原则——不遣返原则(Non-refoulement)。根据公约,如果一个人因为政治观点、宗教信仰、种族或国籍等有合理恐惧会遭受迫害,并且无法获得本国政府保护,那么该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难民。

从理论上讲,如果这些球员能够证明:

  • 拒绝唱国歌被视为政治表达
  • 回国后可能面临惩罚、拘捕或职业封杀

那么她们就有可能符合政治观点迫害的难民定义。当然,在澳大利亚的移民实践中,难民申请被拒绝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政府通常会对以下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如:

  • 是否存在真实迫害风险
  • 是否具有个人针对性
  • 申请人陈述是否可信

因此,人道主义签证本身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永久难民身份。

 

4. 关于“改变主意”的特殊情况

这次事件中出现了一个较为罕见的现象:一女球员在获得澳洲政府庇护安排后改变主意,决定返回伊朗。

在通常的难民申请程序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原因在于正常的难民申请流程非常复杂:

  • 需要填写大量申请表格
  • 提供详细个人陈述
  • 接受面谈审查

因此,一旦申请正式递交并获批,申请人主动撤回保护申请的情况比较少见。

但此次人道主义签证的申请程序相对简化,只需当事人表示同意接受政府提供的保护安排即可成立。因此,从法律上讲,当事人改变主意的情况在程序上是可能发生的。

根据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希望撤回签证申请或放弃签证,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移民部提出撤销申请的请求。

 

5. 结束语

还有一个理论上的法律问题值得关注:如果申请人在寻求政治庇护时声称自己回国会面临迫害,但随后又主动选择返回本国,那么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引发对其最初陈述真实性的质疑。

根据澳大利亚移民法:第101条涉及提供不真实信息和第109条允许政府在发现虚假或误导信息时取消签证.

如果政府认为申请人提供了虚假或误导性材料,理论上确实可能面临签证被取消甚至遣返的风险。当然,在当前这一高度政治敏感的事件中,政府是否会采取如此严格的法律措施,仍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