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居回程签证审理时间无奈拖延, “根” 在澳洲仍为申请要诀

1. 导语

最近,不少持有澳洲PR签证,但在过去5年内不能满足在澳洲居住2年时间的人,当他们申请RRV签证时,都被移民局迟迟不能答复感到困惑和不解。

以往,移民局审理此类RRV的时间通常在2-5天就会得到批准。遗憾的是,这已是时过境迁,此时不比彼时,目前移民局审理时间已长达12周甚至更长!

虽然移民法对RRV申请的要求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化。但是,移民局对申请人的意愿不予理会和移民局内部工作效率低迷,从而导致RRV签证的审理时间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推延。很显然,移民局这种做法和效率,给许多RRV申请人,甚至他们的澳洲家属带来诸多不便和担忧!

2. 何为永居回程签证(RRV)?永居回程签证,通常简称为RRV (Resident Return Visa)。 指的是附属在具有澳洲永久居留资格的人(PR)的一种旅行回程便利。其目的是使得具有澳洲永居资格的人士 (PR),在此回程签证的有效期内能够自由进出澳洲。只有在持有有效的RRV签证的情况下,具有澳洲永居资格的人士(PR)离开澳洲之后,才能顺利返回澳洲。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曾于2017年8月 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一篇题为《澳洲永久居留权及居民回程签证申请要诀》的文。文章详细解释了如何获得澳洲永居签证, 什么是居民回程签证以及相关的申请要诀。(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Zu92t-XKbFZTLwNAkr1ew )

也就是说,当一个人首次获得澳洲永久居留签证 (也就是人们常称的绿卡或PR)时, 其签证有两个含义:

– 允许持签证人在澳大利亚境内无限期居留 (to remain in Australia indefinitely);

– 允许持签证人在5年内可以多次进出澳洲 (multiple travel within 5 years);

如果PR签证持有人长期在澳州境内,其永久居留权是不会过期的。 换句话说,PR签证是不会过期的 (注意, PR签证也不能公民身份那样随意放弃,PR签证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被取消!)。

所以,有些人认为PR签证只有5年, 这是一种误解。准确的说, PR签证不会过期, 会过期的只是居民回程签证 (Resident Return Visa, 俗称RRV)。换句话说,当一个人首次获得永居身份满5年后,如果一直居住在澳洲境内,且没有出境的需要,就没有必要再申请RRV签证。只有当PR持有者需要出境,才有需要申请RRV签证。同时,只有在持有有效的RRV签证的情况下,PR持有者离开澳洲之后,才能顺利返回澳大利亚。

申请居民回程签证的前提条件是, 申请人具有澳洲永久居留身份。

根据申请人的在澳大利亚的累计居住时间的长短和与澳洲关系的紧密程度,申请人可以申请155签证或者157签证。其中,155签证的有效期可以是5年时间,或是1年时间。157签证的有效期只有3个月。

申请居民回程签证的前提是,申请人必须具有澳洲永久居留身份/资格。根据申请人在澳洲居住时间的长短以及与澳洲关系的精密程度和利益轻重,具有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可以申请5年有效或者1年有效的居民回程签证 (Resident Return Visa -RRV)。

通常情况下,居民回程签证(RRV)签证类别有以下两类,

– 155签证– 满足2年居住条件(5年有效期);

– 155签证 – 虽然不满足2年居住要求,但能证明和澳大利亚有紧密的利益关系(1年有效期)

3. 永居回程签证 (RRV) 的审理时间要多久?

移民局官方信息表明, RRV申请正常审理时间是 5-7天。

实际上,移民局对居民回程签证(RRV)的审理要求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主要是行政上的无能导致了时间上的拖延。

从法律上来说,RRV签证的要求十分简单:也就是只要申请人5年满足累计居住2年,便可轻松获得为期5年的居民回程签证。假如申请人5年内在澳洲的居住时间不能满足2年, 但能够证明与澳洲有密切且有利益的家庭, 生意, 工作或者文化交流等关系,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根” 在澳洲,就可以申请1年的居民回程签证。

然而,从目前移民局的审理进展来看,事情并非那么简单。自从2018年以来,RRV审理时间日益延长。移民局官方回复表明:RRV审理时间从今年年初的30天左右,到今年3-4月份的45天,5月份的60天,乃至现在的84天(12周),可谓一路延长! 使得很多有急事需要离境澳洲的朋友, 都因为如此多变又漫长的审理时间,而没法安排自己的行程。

移民局无奈延长RRV审理时间的事实,可以从我们约翰资讯律师事务在过去一年内从移民局得到的正式回复得以证实:

2018年1月份之前,移民局官方回复:RRV签证的审理时间大约为30天:

自2018年2月份开始,移民局官方回复:RRV签证的审理时间为45天:

从2018年6月份开始,移民局官方回复明确告知:RRV签证的审理时间为12周或者更长时间。同时提醒,不能满足正常居住要求的申请,依据申请人与澳洲的紧密关系程度,审理时间或许会更长!

4. 如何应对日益严格的永居回程签证(RRV)申请?

本文提及的RRV 申请,指的是不能满足过去5年在澳洲累积居住2年时间的申请。现行的移民法明确规定, 这类申请人只要能够证明他们和澳洲有着密切且对澳洲有利益的关系 substantial ties to Australia (such as business, cultural, employment or personal ties) which bring a benefit to Australia, 就可以获得1年多次往返的居民回程签证(RRV)。

1. 首先, 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材料,充分证明 “根” 在澳洲

很显然,这里提及的和澳洲有着密切且对澳洲有利益的关系,归根到底,说的是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她的“根“ 在澳洲。

结合到多数RRV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根”在澳洲主要可以从生意关系和家庭关系两个方面来体现。

与澳洲的生意关系

移民局通常要考虑申请人在澳洲是否有生意, 对其生意是否拥有实质的所有权, 以及是否以高管人士的身份, 参与到企业日常运营和业务管理。生意必须是澳洲的生意或者是与澳洲有关联的附属生意。

在评估生意关系是否跟澳大利亚有着实质性的联系时, 移民局考虑的相关因素包括:

如果生意活动有给在澳洲境内或者境外的澳洲公民以及永久居留居民创造就业机会。如果与申请人有直接联系的生意活动,此活动给澳洲下游创造的就业机会也应该被考虑在内。

– 是否在澳洲或者为澳洲产生收入– 生意的规模– 这个生意活动是否提高了澳洲与其他国家的联系

– 是否这个活动有导致澳洲生产可销售数量的商品与服务

– 生意在申请时是否有积极的经营交易

– 澳洲企业最近的税务评估证明

– 转移澳洲知识与技术到澳洲境外的证明

– 介绍引进新技术来澳洲的证明

为此, 申请人最好能尽可能提供可以支持与澳洲有着紧密生意联系的相关商业证明, 其中包括:

– 公司与生意名字的注册文件证明– 澳大利亚公司号码(ACN Number)– 合伙合资协议

– 出口进口执照

– 有申请人名字和签名的合同

– 财务报表和BAS报告

– 其它商业文件等

与澳洲的家庭关系具有说服力的紧密的家庭关系可以体现在:申请人作为澳大利亚居民, 公民的家属成员,其家庭成员均以澳洲为家, 或者在澳洲读书, 工作等。

移民局在评估个人与澳洲家庭关系时, 考虑的相关因素包括:

– 家庭成员是否长期保持在一起– 婚姻关系的持久性和真实性– 家庭成员在澳洲居住时间和居住历史

– 在澳洲有个人资产

– 是否以澳洲为自己的家

– 是否将来在澳洲长久居住的意向

申请人最好能够提供相关的个人和家庭材料来证明在澳洲有着紧密的个人关系,其中包括:

– 出生证明,澳洲公民证明或者澳洲永久居民证明– 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家庭成员– 小孩在澳洲上学的证明

– 居住在澳洲与家庭成员亲密的关系证明

– 澳洲拥有房产的证明,例如,市政费单或者房屋买卖合同

2. 其次,应尽早规划安排,计算好RRV签证衔接的时间点。

永居回程签证 (RRV)和其它签证申请有所不同,表现在:

– 递交新的永居回程签证(RRV)申请时, 申请人现有的RRV过期与否, 都可以申请;

– 递交新的永居回程签证(RRV)申请时, 申请人可以境内 (onshore), 也可以境外 (offshore);

– 申请永居回程签证(RRV)后,申请人没有过桥签证。

鉴于多数不能满足居住要求的永居回程签证申请的审理时间要长达12周, 甚至更长这一残酷事实, 建议有经常出入澳洲需要的永居人士,尽量给自己预留充足的时间,提早递交RRV申请,以免因签证审理时间拖延,耽误出行。 另一方面,也可基于累计居住时间的考虑,尽量争取达到过去5年累积住满2年时间的要求, 以期获得另外一个新的5年永居回程签证。

3. 最后,借助专业并且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指导很有必要

当下, 除了移民局内部行政因素导致的RRV审理时间不断延期以外,申请人递交的材料不够, 没有足够的证明材料来佐证 “根”在澳洲,也给审理时间带来了拖延。由于申请人自身材料不足或者个人疏忽,通常也会导致申请的拖延甚至失败。因而,申请人应该寻求有经验的移民律师给予必要的指导,与此同时,对移民局要求的材料补充,也应及时回复。

不同的策略需对应不同的申请人, 并非死板的采纳和运用,需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度身定做,在专业人士结合多年经验和指导下,合理综合各项资源和材料十分重要。

永居回程签证(RRV)申请看似容易,但随着移民局政策的收紧,移民官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澳洲拥有房产并不是保住永居的万灵丹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签证申请延期,大家一定要提前寻求专业的移民律师的指导,并且尽早准备文件,积累相关材料。

5. 结语

综上所述,持有澳洲永居居留身份(PR)的人,如果在过去5年内在澳洲居住时间累积不能达到2年(730天),申请永居回程签证(RRV)时,必需有足够的理由和佐证来证明“根“在澳洲。其实,这个要求,从过去一段时间一直延用到现在。早些时候的 RRV申请, 对于没有居住2年时间的人,只要能证明有家庭或者生意的关系在澳洲(也就是本文所说的 “根”在澳洲),通常都能获得新的5年永居回程签证,那时候没有严格的730天居住要求,而且,审理时间也通常在一周左右。

现行移民法中关于RRV申请的法律细则,大约是在2008-09年前后修正出台的。 客观地说,RRV申请的法律要求,没有实质性的变化。遗憾的是,移民局在应用相关法律条文的时候,或是主观,或是客观地错误或者拖延,导致大量RRV签证长达12周甚至更长时间还没有结果。

其实,RRV申请本应很简单,也是每一个跟澳洲有密切关系的永居身份 (PR)的人应有的权益。他们的申请,移民局迟早必须给予批复。根本没有必要这样无奈的拖延!况且,从材料的复杂程度和审理时间上来看,很难想象,一个简单明了的RRV申请需要花费长达12周甚至更长的时间。移民局近期无奈拖延,不仅给申请人以及他们的家人造成许多的烦恼和困惑。

再者,鉴于过去6个月时间内,移民局审理RRV的时间从30天延长至72天甚至更长 (我们看过的案例有长达4个月还没批准的个案!)。移民局此举究竟是内部行政上的拖延?还是移民政策变化的新走向?目前长达12周的审理时间是否还会再度延长? 面对这一“残酷”现实,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再次提醒申请人,不要粗心大意,要注意申请细节, 寻求专业指导,尽早规划好新老签证交接时间。虽然永居回程签证(RRV)签证的申请要诀就于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根”在澳洲,但是,如何理解移民局在审理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和准备有效的佐证材料对于签证申请成功与否和审理时间长短将有着重大的影响。如需要相关法律咨询和帮助,请联系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电话 02 – 9223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