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国内肆虐,访澳旅游如何申请8503限制条款的豁免

1. 导语                             

2020年的春节对于全中国人,乃至所有海外华侨,都是一个不平凡的春节。从2019年12月刚刚曝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2019-nCoV)到今日,短短2个月的时间,病情扩展速度极快。世界卫生组织在1月26、27日的新型冠状病毒报告中,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全球范围风险改为高风险。截至北京时间2020年1月29日13:14,全国已有6041个确诊病例,9239个疑似病例,治愈人数仅110人,疫情已造成132人死亡。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丁香医生疫情实时动态,图中为澳洲时间)

在这个关键时刻,许多访澳旅客,尤其是旅居澳洲的华人或澳洲居民的父母,正持有旅游签证留在澳洲。本来可能2月份过完春节就返回国内,或者旅游签证马上就要到期(一般大部分旅游签证只能入境3个月),现在正犹豫是否可以暂时留在澳洲,以避开疫情高峰期。可是,如果他们的访客签证上附有8503条款,可是又不能回国,这些人该怎么办?

2. 什么是附加在访客签证上的8503条款

熟悉澳洲签证的人都会知道,澳洲移民局签发签证时, 往往会有附加的签证条款。比如,学生签证 (签证类别500) 有出勤率 (82012) 和工作时间限制 (8105) 的附加条款;很多来澳洲访问的旅游签证(签证类别600)附有 “8503 – No Further Stay – 不可继续逗留” 的限制条款。

而8503条款指的是,访客或商务签证持有人在进入澳洲后,逗留澳洲期间,将不允许申请除保护签证(Protection Visa)外的任何实质性签证。该访客或商务签证持有人必须在离开澳洲后才能进行其他签证申请。

(图片来源:https://legend.online.immi.gov.au/migration/2017-2020/2020/01-01-2020/regs/Pages/_document00000/level%20100021.aspx#JD_8503)

现行的移民法规定,如果签证上附有8503 这个附加条款,签证持有人通常不被允许在澳洲境内递交新的签证申请(除了庇护签证或极少数指定的临时签证)。也就是说,签证持有人必须离开澳洲后,才能申请其它类别的签证。

8503签证条款的应用, 一般是在签证官审理旅游签证时,根据申请人的背景情况来决定是否应该附加在申请人的签证上。很多从中国来澳访问、签证时间半年以上有效期的访客签证,或者移民官认为该申请人有可能在境内申请其它签证 (如延长旅游、探亲、访问者),都有可能对该申请人的签证申请附上8503的签证条款。

(图片来源:https://legend.online.immi.gov.au/migration/2017-2020/2020/01-01-2020/regs/Pages/_document00000/level%20100021.aspx#JD_8503)

3. 8503条款可否申请豁免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的签证上一旦被附有8503条款,申请人在澳洲境内就不能递交新的签证。也就是说, 签证到期时,签证持有人必须离开澳洲。否则,签证持有人将会被视为违法签证条款,故意逗留在澳洲的非法移民者,甚至有可能面临拘留。但是,移民法虽然给签证持有者,附上了 8503 – No further Stay 的限制条款,同时,也赋予申请人向移民局申请豁免的权利。也就是说, 如果签证持有人的自身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而该情况不受申请人控制,申请者可以向移民局申请No Further Stay的豁免, 从而,获得可以在澳洲境内递交新的签证申请的权力 / 机会。

  1. 移民局可以考虑8503豁免的理由包括:
  • 签证持有人患有重病导致无法旅行;
  • 签证持有人的亲属死亡或患上严重疾病;
  • 签证持有人自己国家发生自然灾害;
  • 签证持有人自己国家遭受战争或内乱;

(图片来源: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visa-conditions-subsite/Pages/no-further-stay-waiver.aspx)

对于在澳探亲访友的朋友,澳洲居民的父母,都可以考虑以 “自己国家发生自然灾害” 这个理由来申请8503条款的豁免。

       2. 但是,有些情况是不能作为豁免理由的,例如:

  • 与澳洲公民或永居身份居民拥有结婚或同居关系;
  • 学习成绩不合格;
  • 怀孕-除非医生证明其不适宜旅行

(图片来源: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visa-conditions-subsite/Pages/no-further-stay-waiver.aspx)

4. 如何申请豁免8503条款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 表格Form 1447 ‘No Further Stay’ waiver request;
  • 本人护照首页;
  • 个人理由的陈述,以便其他可以证明符合豁免条件的材料;

1. 申请人可以将材料通过电邮发给移民局:NoFurtherStayWaiverRequest@homeaffairs.gov.au

2. 或者将材料邮寄至: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Brisbane No Further Stay Waiver Request Processing Centre

GPO Box 9984

Brisbane Qld 4001

5. 移民局对豁免条款的审理时间和注意事项

通常情况下,由于移民局审理豁免需要一定的时间 (通常是28天),建议务必要提早申请,以确保在签证有效期内获得移民局的回复。

关键的是,移民局对于是否豁免 “No Further Stay” 条款有最终的决定权,申请者无法对豁免结果申请复议。如果申请人的情况又有新的重大改变,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再次申请豁免。有必要提醒申请人的是,如果申请人在签证到期前无法得到豁免(即使已递交豁免申请),则须尽快离境,否则将被视为非法逗留。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豁免权并不是申请了豁免就自动续签,也就是说,获得了豁免权,并非就意味着申请人可以一直留在澳洲境内。虽然对于现在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尝试以“自然灾害”这个理由可以去向移民局申请豁免,但获得的豁免权,只是让申请人有机会在澳洲境内递交新的签证而已。

况且,每个人情况不一样,所做的选择也不一样。大家应该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移民方案,可以选择利用延长旅游签证继续留在澳洲,也可以选择延长工作签证等等。

6. 结语                        

旅澳访客,如果签证附带有8503的限制条款,但又考虑到国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的严重性,暂时不能或者不想回国,同时,又具备条件申请其它类别签证,可以考虑以 “自己国家发生自然灾害” 这个理由来申请8503条款的豁免。

约翰资讯的律师和移民代理团队在此提醒大家,请务必尽量提前申请豁免8503条款,以免在移民局审理等待期间,错过了自己留澳签证的到期时间,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您想要根据自身情况得到专业的分析或者想要更多了解如何申请8503条款的豁免,请敬请联系约翰资讯律师事务所 612 – 92235388, 或关注约翰资讯微信公众号。